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澳门太阳集团官网www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2003]9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年度有进入临床科室或教研室学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发放时段从本年度进入实践阶段至年末(2012年12月)。 二、发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澳门太阳集团官网www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2003]91号)文件精神中有关研究生导师津贴标准发放。 三、其他 各系部及相关单位对所辖导师上报的表格进行审核并于10月31日前将各表汇总(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研究生部。超时不报,影响津贴的发放,请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致电校研究生部询问(0553-3932531)。
附件: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上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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