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28):巢湖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人:高冰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93

为做好2020年巢湖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名额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应与学校现有学科专业相对应或相关,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四年制毕业(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24时)

应聘人员须登录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报名:http://rszp.chu.edu.cn/ZP/

注:应聘者注册成功(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系统后,先申请应聘岗位、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并提交;简历信息中的学习经历(研究生和本科阶段)及获奖情况应填写完整,最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学校人事处将会同学工部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系统审核状态为“组织笔试”即为审核通过)。报名截止日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前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没有网上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不再逐一回复。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分男女性别)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2.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人事处会议室(图书馆八楼0825室)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4)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书;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非应届毕业生提供);(6)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聘书(院系盖章,没有相关经历的可不提供);(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三)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时间:2020年4月25日

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需要,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政治理论知识、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男女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若应考人数不足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入面试人选(分男女性别)各不超过1人。

考核人员笔试后统一接受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或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

时间:2020年4月26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核时间因疫情影响需要调整的,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男女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0.5:1比例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对象或递补人员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五)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组,着重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确定递补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性别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82361526。

外地应聘人员可乘车到达巢湖火车站(高铁至巢湖东站)或汽车站,可乘坐出租车或11路公交车至巢湖学院站(终点站)下。

联系人:陶老师、李老师,电话:0551-82361409。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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