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凤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43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20年4月7日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7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550-6711707,联系人:刘涛
3、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3张。
(2)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初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
(5)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0年4月23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评定。面试开始前由工作组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官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
(五)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其中202001、202002、202003、202004岗位对于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在同岗位平均成绩以上的可不受实际排名限制,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驻卫健委纪检组 0550-2551705 )。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